張世欣 2014年02月18日
陳文茜在《蘋果日報》論壇版的文章《這個國家 太對不起年輕人》,引發網友的廣大迴響與瘋傳,但若干論點卻似是而非。擁有住宅產權,從來就不是基本人權,也不應該是,至少在《聯合國人權宣言》中,並沒有這樣的內容。世界上也沒有任何一個政府敢說要實現人人有房。而進場干預壓低房價,保證每個人都買得起房子,這種「理想」更違反經濟規律。
住居權不等於有房
如果要談人權,必須釐清的是「人人有房住」的住居權,跟人人買得起房子的「人人有房」,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概念,不該被混為一談。前者確實是政府應該去設法滿足的需求,而它與坊間房價的高低並沒有直接的關聯。
以紐約市為例,有鑒於曼哈頓的高房價讓很多中產階級無法負擔,尤其是像老師、警察、市政府公職人員,這些與市政推動息息相關的家庭,他們必須在市中心工作,但面對城市的高房價,卻被迫搬遷到皇后區、布魯克林區等越來越遠的郊區。因此前市長彭博任內,在東河沿岸的長島市(Long Island City)規劃開發了一大片面積達30英畝的土地,除了河濱公園、體育場、學校等,還包括5000個單位的高級公寓,其中高達60%將做為中產階級的公租屋。
這裡是紐約市為了申辦2012年奧運,整地規劃為奧運村工業用地,雖然是皇后區,距離時報廣場搭乘地鐵卻只10分鐘的距離,而且面河的單位還有曼哈頓全景。第一期的兩棟公寓預計在今年底就會完工,這兩棟公寓的900個單位將百分之百作為公租屋,估計在第一季度開始接受申請抽籤,將以低於市場的價格,優先出租給公職人員家庭,然後是其他年收入符合標準的中產家庭。
在台灣社會「有土斯有財」的觀念下,公租屋或是租屋津貼的政策,或許終究還是無法消弭那股沒靠炒房賺到錢的怨氣,但沒有完善配套的「打房」,或激起民粹伸張所謂住宅正義,對台灣的經濟並沒有任何幫助。至少在紐約這個房價高到令人咋舌的城市,我從來沒有聽過主張打壓房市的聲音。因為一旦房市冷卻,相伴而來的是房建業、原物料及周邊所有相關產業的蕭條,失業率增加,甚而經濟增長停滯的風險,台灣承擔得起嗎?